1.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及航空意外险(建议旅游者购买)
2.景区配套旅游设施项目;自由活动期间的餐食费和交通费
3.个人消费(如酒店内洗衣、电话及未提到的其它服务)
4.中国境内机场(车站)接送;行李物品托管或超重费
5.酒店押金,单间差或加床费用
6.不占床位游客不含早餐、不含门票,身高超高门票自理。
7.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导致的额外费
8.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9.“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10.鼓浪屿无线耳麦20元/人。
★温馨提示:
★此线路不安排拼房,如您是单独一人出游,请务必出游前预付房差;
★房间可加床,如您是2人以上的奇数出游,我们优先安排加床,如出游人不方便住一间,请出游前预付房差;
★房型安排标间和大床都有可能,如您对房型有要求,请务必签约前和客服确认房型。
★请务必提供客人正确完整的出行信息:姓名,手机号码,抵离班次与时间等,保持电话畅通,以方便我社及时与客人联系确认。
★因鼓浪屿船票为网络订票,需团进团出,且取消不退费,船票进出港时间以实际购到票为准。 及鼓浪屿实行人数限制,轮渡票需提前订票,订票后无法补差价补票。小孩身高如超过1.5米,需提前通知我方买全票轮渡票,如因客人信息传达错误引起无法登船等后果由客人自行负责。轮渡票临时补票无法保证与我社预订的班次一致。
★以上的所有行程时间只是大概时间,具体按照当天的行程情况由导游安排时间,导游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根据当天情况可调换行程顺序。
★特别提醒:
1、其他特殊证件,如导游证、1~4级伤残证等也可选择按儿童价格报名只占车位,现补房差,当天证件若景区认可有效,则按景区执行标准入园;若无效,门票请自行景区现补;谢谢配合。
2、报名后请索取《出团通知书》, 请仔细阅读,如有疑问请咨询报名旅行社,出游当天必须按此单所规定的时间、地点、 座位乘车(过时不候);报名时所提供的移动电话请保持畅通,以便导游出团前再次通知客人具体出行事宜,导游会于出团前一日20:00前短信及电话联系您,如未及时得到联系,
3、根据省公安厅最新公告及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所有报名游客必须占座,不得私带儿童上车,包括婴儿在内都必须占座!否则我社导游为了车上其他客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权拒绝此儿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一切后果和损失自负。
4、1.4米以下儿童建议只占车位,门票根据身高,按景区规定现补,若按成人报名,不再退还任何费用;根据景区规定,若儿童超高产生门票,须现付相应门票。
5、未成年人及老年人必须有成年家人陪伴同行,体弱多病及孕妇不建议参团,否则由此造成的不便或问题,我社不承担责任,游客必须保证自身身体健康良好的前提下,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不得欺骗隐瞒,若因游客身体不适而发生任何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6、线路为套餐组合价、儿童、老人等门票一律视同成人,不再重复享受其他优惠。
7、行程中只含景区大门票,景区内娱乐设施及小门票请视情况客人自行选择自理参加。
8、我社所用车辆均为空调车,所有座位价格一致,不存在座位次序先后的差别问题,届时将有权视游客人数多少决定所用车辆类型。
9、团队住宿多为双人标间;若产生单男或单女,团队中无人可拼房,需现补单房差。 根据行程需要我社有权对旅游过程中的住宿顺序进行互换。
10、景区游客众多,偶有排队等候现象敬请谅解。
11、请游客参加漂流、乘船、景交时严格按规定戴安全帽,穿救生衣,漂流途中双手握紧皮筏扶手,头部严谨伸出筏外,禁止人员跳入水中嬉戏;因漂流比较惊险刺激景区建议(1.2米以下儿童及55周岁以上老人)不宜参加。
12、行程中酒店名称仅供参考,根据行程需要我社可在不降低酒店标准的情况下更换其他酒店。
13、所有线路均含旅行社责任险,建议另行自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险。
14、凡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灾害、政治因素 交通拥堵等)旅行社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取消原定行程。超出原定成本由旅游者承担,未发生按成本退还旅游者。
15、旅行社有权根据团队具体情况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调整景点游览顺序,线路为打包组合特价如遇客人原因放弃游览景点,门票不予退还。
16、游客行程中请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游览景点及上下车、过马路等情况下请注意人身安全;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财物,保管不妥引起遗失及损坏,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不推荐游客参加人身安全不确定的活动,旅行社禁止游客进行江、河、湖、海的游泳活动,游客擅自行动,产生后果,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7、旅游结束前请如实填写导游提供的《意见反馈表》,对没有填写《意见反馈表》而事后提出意见和投诉的我社不予受理;
18、游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上车而耽搁行程或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旅行社可解除旅游合同,或以旅游者自动离团处理,因之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游客自负;
1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旅游者购买、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向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旅游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应当予以配合。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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